各有关院部:
《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今日发布。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党建、法学、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西安市社科规划办面向西安地区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及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征集选题,通过学科分类、整理、合并、专家遴选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经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审议,共确定了共116个课题指南。
西安市社科规划办倡导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西安市社科规划办今年开始实行活页评审制度。通过匿名活页评审后,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课题设计和评审组意见,确定立项等级。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为提高申报质量,西安市社科规划办继续实行限报,我校申报数量为25项。
2. 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3.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 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 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 西安社科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 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填表说明
1. 《立项申请书》封面左上方的“序号”、“编号”不填;
2. “申请等级”包括“重大”、“重点”、“一般”、“自筹”四类;
3. “申请资助经费”栏的经费额必须与封面所选的“申请等级”对应,分别为:“重大”2万、“重点”1万、“一般”0.5万、“自筹”0元;
4. 《立项申请书》中已填内容勿做修改与删除;
5. 《立项申请书》中“推荐人意见”栏的推荐人必须有手写签名。校内评审时签名可暂不签,通过校内评审的正式上报材料中签名要完整;
6. 《论证活页》中左上角的“课题编号”不填;内容框上方的“课题名称和申请等级”这两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7. 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漏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8. 课题申报者填写完整《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后可自行调整页面格式,务必要使页面整洁美观。《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格式不得更改。
三、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者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用计算机填写《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为A3纸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 各院部科研秘书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并填写本院部《2018年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
《指南》、《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均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3. 为提高我校申报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的质量,本次课题申报期间不设指标限制,凡是满足申报要求的我校在职人员均可申报。校内申报工作受理结束后,若实际申报数量大于25项,科技处将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匿名活页评审,按照最终得分高低选取前25名,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4. 材料受理及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1日:《立项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3份;
2018年1月12日:校内评审;
2018年1月12日—1月14日:校内公示;
2018年1月15日:收取正式申报材料。纸件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4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
2018年1月16日:材料报送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办。
因临近寒假,请申报人务必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卫 电话:62779059 邮箱:372848652@qq.com
材料收取地点:金花校区7号楼201室 电话:82330070
科技处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