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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科技研究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研统筹管理、协调对接和组织服务,为学校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提供保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学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题等组织管理工作。

三、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四、国家、省市区等科研基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及验收等工作。

五、学校科技成果的审查、登记和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等管理工作。

六、军工资质、国防保密要害部位的管理,以及国防军工、军民融合相关科研项目和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校科协、校社科联、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相关校级科研平台、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