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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申请类别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已经统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登记过的初次申报人员,科技处将统一在基金管理系统(isis系统)进行添加。后续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及时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提供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职称、所在学院、本人Email地址(尽可能用单位邮箱,尽量不要用hotmail、gmail、sina、163等),由科研秘书或科技处根据申请人注册信息发送相应的激活码,申请人通过邮件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个人资料。

3.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生有效。

3. 初次申报人员,请先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培训手册》(附件1),根据培训手册内容完成信息注册完善、成果导入及申报书的系统填报工作。

、材料接收流程及时间安排

  1.在线网上填写申报时间:20181月15日-3月12

2、学校暂定在2018年3月2日对学院科研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工作的指导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申报人在系统填报完毕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下载纸质材料,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附件2)对申报书形式进行自查,确定无误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上签字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如有合作单位或其它附件材料的可A4双面打印,盖章页单页打印)。

4.由学院对申报书统一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无误后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每位申报人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受理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来确定。

5、学院审核无误后,申报人员在线提交申报书,打印正式申报材料交学院(如有合作单位需加盖好合作单位公章),由学院将正式项目申报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统一交科技处。

6.科技处接收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0日-11日由科技处对全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的申报书直接加盖学校公章。如有问题,科技处会在3月12日前将问题反馈给各学院,并在系统中将申报书退回给申报人进行修改,修改后重修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7.正式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

8.本次集中受理地点:临潼校区22-8楼304办公室。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3(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4(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附件5(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6(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7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需装订成一册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本年度以下五个科学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请各位申报人员选择申报方向时务必仔细核对确认。

(1)化学科学部(整体调整)

(2)生命科学部

(3)地球科学部

(4)信息科学部

(5)管理科学院

其中化学科学部新调整的学科方向中:B0504复合与杂化材料化学中的B050404--纳米复合材料化学、B050405--多孔材料化学、B050406--柔性与可穿戴材料化学以及B0808精细化工与绿色制造学科方向中的B080802--染料、颜料与涂料方向与我校纺织学院相关专业密切相关,请纺织学院项目申报人重点关注。

6.按照申报通知要求,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因为本年度首次试行,请申报这两类项目的申报人按照正常流程提交正式纸质材料。

7.本年度受理方式有所调整,内容及形式审查由申报人本人和学院来做,科技处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内容不再做修改,请申报人尤其是之前申报过的老师注意,申报书中的内容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内容保持一致,特别是研究时间的年度节间、绩效目标的数量及经费预算

 

、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ttps://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62779058

联系人: 界璐

 

                                                        科技处

                                                   20181月11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培训手册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5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窗体底端

附件6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8:化学科学部最新学科分类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