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教育厅实行高校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青年科技新星4名。
二、申报条件
因文件不予公开,请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shaan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下载陕科政函〔2023〕450号文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质量关。
(三)各学院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学校经评审后,将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拟推荐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项目”中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五)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方式
1.校内遴选。请申报教师填写评审简表(见附件1、2)和个人信息简表(见附件3、4),并于10月11日之前将申报简表一式六份及信息简表电子版提交科技处校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评审。学校拟定于10月12日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推荐指标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
3.推荐材料。拟推荐教师从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正式纸质版申报书1份、系统导出的正式申报书电子版用“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阎迪
联系电话:029—81369202
电子邮箱:281134952@qq.com
附件:1.领军人才评审简表
2.科技新星评审简表
3.领军人才信息简表
4.科技新星信息简表
科技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