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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2万元。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万元,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5万元。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每个团队的项目总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

按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我校人文社科专项指标10项,自然科学专项指标23项,届时根据申报总体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经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立项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由个人申请,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项目

以各类平台为依托,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至5项(未验收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原则上每个平台开放申报的课题数不低于该平台总申报数的三分之一。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每个团队可申报1至2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所在团队成员,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申报单位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

四、项目申报预期成果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

成果总数不少于2项(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研究报告1份。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成果总数不少于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研究报告1份。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

(三)重点项目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成果总数不少于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成果总数不少于3项(其中咨询报告不少于1篇);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成果总数不少于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成果总数不少于4项(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注:著作(独著)可视为2篇论文。

五、申报材料及评审

(一)网络申报

各类项目在系统中的填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6点,申报人点击“保存”,不要“提交”。纸质材料以系统中填报的为准,未填报的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

1.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一式5份,申请书与可行性报告装订在一起。“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暂空。

2.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平台指定联络人员)于12月28日下午5点之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企业应用证明等)一式6份,由申请人本人于12月31日报送科技处。
 (三)项目评审

1.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由科技处邀请校外专家统一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于12月30日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合理筹划时间,按时参加答辩。一般专项项目答辩,每人口头汇报3分钟(不需要做PPT);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答辩,每人PPT汇报5分钟。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进行公示。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六、其它说明

(一)2020年度以前已获批教育厅项目的教师在2021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如申报人忘记密码,请自行联系科技处重置。首次申请或之前申请未获批的教师,请联系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索取账号。

(二)评审、公示通过的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一般专项项目一式2份,重点项目一式6份,“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需完整,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三)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请申报人及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文科:王立  王卫    电话:62779059

科研科:界璐  鱼园    电话:62779058

受理地点:金花校区主楼一楼1032室  电话:82330070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附件:

1.2021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含专项和重点项目);

4.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含专项和重点项目);

5.服务地方专项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