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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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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8〕279号)文件通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达,我校获批项目详见《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度获批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项目资助一览表》(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度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计划项目和重点实验室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2)和《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度获批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助一览表》(附件3)。按照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获批项目均须与教育厅签订相关责任书及合同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窗体顶端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8〕279号)文件通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达,我校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3。按照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批项目均须与教育厅签订相关责任书及合同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书及合同书填写要求

1、获批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获批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3、获批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6),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4、上述《责任书》及《合同书》均启用2018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5、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期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员、研究期限、厅拨经费等内容必须与附件1-3中的内容一致。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经费使用计划安排等填写内容要和申请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6、经费预算中,自然科学专项、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管理费均按照4%预算

7、《责任书》和《合同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8、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时请标注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标注格式如下:

中文:“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英文: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 Funded by Shaanxi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Program No.×××××)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研究成果在结题时将不予认定:(1)研究成果与项目不相关;(2)未按照格式规定标注资助编号;(3)一篇论文同时标注多个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字),审核无误后将纸质《责任书》及《合同书》(含电子版)于2018年11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临潼校区228-30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界璐 鱼园    

联系电话:62779058  

E-mail:495111858@qq.com

 

                                                 科技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