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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8〕279号)文件通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达,我校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按照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批项目均须与教育厅签订相关责任书及合同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书及合同书填写要求

1、获批陕西省教育厅人文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2),一式2A4纸双面打印。

2、获批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重点科学研究计划(智库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智库项目合同书》(附件3),一式4份,A4纸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成册。

3、获批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重点科学研究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附件4),一式4份,A4纸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成册。

4、上述《责任书》及《合同书》均由本通知附件下载新版本填写,以前版本无效。

5、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期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员、研究期限、厅拨经费等内容必须与附件1中的内容一致。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经费使用计划安排等填写内容要和申请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6、《责任书》和《合同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格式如下:

中文:“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英文: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 Funded by Shaanxi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Program No.×××××)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研究成果在结题时将不予认定:(1)研究成果与项目不相关;(2)未按照格式规定标注资助编号;(3一篇论文同时标注多个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签名必须为手写),于2018年11月7日前将纸质《责任书》及《合同书》(含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联系。

联系人:王卫     电话:62779059    报送地点:临潼校区22-8楼305室

邮箱:372848652@qq.com 

科技处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