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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2〕7号、8号文,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发,获准项目人员名单请在个院(部)科研秘书处查阅。

按照教育厅安排获准项目的老师填写相关责任书及合同书(见附件),具体工作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责任书及合同书的填写

1、获准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2、获准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

3、获准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4、获准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5、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不签合同书。

二、受理安排

1、各学院(部)统一审核后报送科技处。

2、集中受理时间:1月7日-8日之间。

3、所有材料均需纸件,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注意事项:

1、责任书及合同书的填写内容要和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一致,其中“课题组成员、预期研究成果”各项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一致,不得做任何调整,否则教育厅管理系统无法通过,导致责任书及合同书无法签订。没有签订责任书及合同书的个人,项目将无法立项。

2、经费预算中专项经费为教育厅资助经费;其中管理费为总经费的5%,所有经费均不可支出劳务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鱼园、吴生

联系电话:82330073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doc

2、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doc

3、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doc

科技处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