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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进展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2012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以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1、自2012年开始,结题报告采用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2、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结题项目均需做财务审计工作,请负责人提前一周提供审计材料(财务明细账及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至审计处进行财务审计。

6、2013年2月22日(16时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报送科技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1、自2012年开始,进展报告采用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2、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

3、项目负责人请与 2013年1月10日(16时以前)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吴生 鱼园

电话:82330073

审计处联系人:温航雄

电话:82330014

附件:1、2012年度需要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清单.doc

2、2012年度需要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清单.doc

科技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