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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6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设立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该计划项目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研究项目坚持为人才培养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经费限报10万元,需有校企已签订6个月内的横向合同)。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经费限报1万元)和自然科学(经费限报2万元)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此类项目的实施,重点是培养、聚集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为科学研究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培育扶持一批创新项目,为未来省属高校科技创新驱动提供重要支撑。

3、重点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得申报2016年度专项科研项目。

5、按照教育厅要求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

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可申报服务地方专项。

7、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

(二)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基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省级基地数量的3倍。

(三)2016年项目直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填报(登陆需要账户和密码,获得资助过的申报人用老账号,无账号的与各单位科研秘书老联系获取),并由该系统生成打印。

(四)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届时网络自动关闭。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同书)、重点科研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一式7份,由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3日报科技处。

2、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专项申报材料一式3份,该类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2015年10月14日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由于申报时间比较紧,请申报人、申请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地点:金花校区7号楼201室。

联系人:吴老师、鱼老师

电 话:62779058、82330070、13609128360、13572582651

科技处

2015年9月30日

附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