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官方网站!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930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930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1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请申报人由本通知下载附件,按格式填报。

五、材料受理

时间:1020日之前;地点:临潼校区22-8305室。

报送材料包括:

1. 两套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2.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参照申报条件遴选成果,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成果积极申报。

因科技处事务繁杂,且此次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与教育厅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时间重叠,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以免延滞。

人:王卫   

联系电话:62779059

电子邮箱:372848652@qq.com

 

科技处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