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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建设科技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为行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使科技创新成为“品质西安”建设的新动能。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征集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的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应紧密围绕城乡建设行业需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项目经费由市城建专项资金补助和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组成。其中,每单个软科学研究类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科研开发类项目补助资金5—20万元,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补助资金20—50万元。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着重围绕治污减霾、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城市设计、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热能建筑供暖(制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特色小镇等方向开展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

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围绕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开展城市设计与城市风貌管理、城市修补、城市生态与景观构建技术、城市绿道系统设计研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公用设施远程智能检测控制与运行管理、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特色小镇适宜技术应用、城镇及农村清洁取暖技术应用与推广等技术、产品的研发,能够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技术、产品设备升级,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对城乡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化前景和转化应用预期的科研开发项目立项。

(三)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应在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在优化集成先进适用技术、单项关键技术中,应用具备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建成后具有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具体方向主要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工程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对城乡建设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推广应用作用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软科学研究类、科研开发类项目

1.本市工商注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团队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只能申报一项。

3.申报项目如采取单位合作的联合申报,应明确第一申报单位和第一负责人。

4.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技术研发,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1年,科研开发类项目不得超过2年。

5.在研或未结题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6.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及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有明确的说明。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市建委,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规模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处于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阶段。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工程可不受规模限制。

2.申报项目应合法、合规,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且已建、在建项目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示范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4.申报项目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评审

凡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并愿参与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及评审:

(一)填写《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申报书》(附件1)或《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2),从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xajw.gov.cn通知公告或信息公开—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则需同时加盖并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的申报书,一式份,并附电子版。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12日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5434200@qq.com, 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临潼校区22-8-304室科技处科研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鱼园  界璐

联系电话:029-62779058

                        科技处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申报书

2.2017年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