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征集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碑科发〔2017〕1号)文件精神, 2017年碑林区科技计划以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重点围绕打造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建设碑林科技强区的目标任务,实施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等六类计划。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月10日—2017年2月23日
二、申报基本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关系同时在碑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3、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支持:
2015年已立项的区县小巨人企业、2016年已在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往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1、从碑林信息网(网址:www.beilin.gov.cn)下载“碑林区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2、将指南要求的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
3、所有资料,包括附件材料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2月23日,纸质材料按要求简装成册一式六份,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发送至邮箱275434200@qq.com。
受理地点:金花校区7号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鱼园
联系电话:029-62779058 13572582651
科技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