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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我校逾期校级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校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大科字[2012]10号文件),学校现对逾期的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校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及校新产品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校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结题及报账手续。逾期结余经费将在2014年年底自动清零。

对于2013年立项的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按学校要求将在今年10月份集中办理结题,其经费拨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卡(获得2013年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科研经费卡”送至科技处科研科鱼老师,统一办理经费上账手续),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账,经费使用遵循《西安工程大学校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期止2014年年底,逾期不再保留。

科技处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