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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市科协、市人才协会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开展2026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同类人才项目的个人,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途径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申报本地区、本部门的人选。

(二)市科协所属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市级部门联合或单独申报本学科领域的人选。

(三)企事业单位科协、高校科协和园区科协申报本单位人选

(四)市人才协会会员单位可单独申报本单位人选。

三、申报名额和名单人数

我校科研人员通过我校科协进行申报,学校申报名额限3人。本次进入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名单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名,并作为向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推荐的后备人选。

四、申报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入选质量。申报人选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申报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关注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特别是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区(县)申报的人选,由各区(县)科协或承接科协职能的部门审定后上报;市级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后上报;其他有关单位由其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单位科协审定后上报。

(四)各单位要对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选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选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涉密申报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申报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申报人选不得通过两个以上渠道参加评审。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统一于2026年3月2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综合计划科(校科协办公室)(临潼行政楼304室)。

附件包含:1)《2026年度西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复印件)1份;(2)人选身份证复印件1份;(3)所取得学术成就和科技成果奖项的综合介绍(1500字以内)1份;(4)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6)其他材料。

 

联系人:界璐   电话:029-81369205  邮箱:495111858@qq.com

 

 

                                       科技研究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