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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专利申请流程暨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专利发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推动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全面提升我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根据审计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专利申请流程进行规范化流程化管理,并对我校作为专利权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全面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范围界定

1、专利类型界定: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2、专利权人:西安工程大学

二、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1、每一项专利申请前,由专利发明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专利申请审批表》。其中:第一发明人为我校教工的,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专利申请审批表》(2024教工版)(附件1);第一发明人为我校在读学生的,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专利申请审批表》(2024学生版)(附件2)。审批表填写完成后,须将审批表发送至科技研究院指定邮箱,由科研院审核后备案;

2、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进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外观专利无需进行申请前评估;

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前评估结果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前评估具体事项见本通知第三部分第3条),发明人可选择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委托事宜;外观专利完成审批表审核备案后即可与代理机构进行委托事宜;

4、在OA中办理专利代理委托用印时,发明人须将《专利申请审批表》《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专利代理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提交,进行逐级审核;

5、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3号)(附件3)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在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申请时,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中,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发明人需在网站完成填报后将声明结果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备案。

三、专利申请前评估

1、评估对象及内容

(1)评估对象: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评估内容: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创新性(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竞争优势、市场前景等指标评估,评估结果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A级为质量最优。

2、评估资助及数量

今年10月,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下发《关于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促进转化运用项目(一期)的通知》(以下简称一期项目)(陕高校技转〔2024〕4号),我校被列为项目试点高校,对我校申请前评估的专利给予补助。一期项目共资助专利450件。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以《专利申请审批表》备案和生成《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的次序计数。评估费用由学校承担,发明人在系统中选择“高校统一支付”即可。

3、专利申请前评估程序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依托陕西高校成果空间网站(https://jszy.sneducloud.com/)完成;

(2)发明人需在该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待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开通提交权限;

(3)发明人在“评估申请”界面选择具体信息,提交技术交底书,预计3个工作日内生成《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

(4)专利申请前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类。评估结果为A、B类且符合快速预审产业领域的专利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快速预审,也可进行常规申请;评估结果为A、B、C类且不符合快速预审产业领域的专利可进行常规申请;评估结果为D类的专利不得以学校名义申请职务专利。

四、相关要求

1、为缩短专利授权时间,维护发明人权益,有效避免出现非正常专利现象,发明人应选择优质专业代理机构;

2、专利代理机构需按照科研院要求完成主体审核备案,备案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4;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是未通过OA系统提交申请并完成全部备案审核事项的,学校对该专利不予认定。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研究院联系。

联系 人:赵放

联系电话:81369203

邮箱:chengguoke@xpu.edu.cn

地址:临潼校区行政楼303室

                                                           科技研究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