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1号)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类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方式
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等四类(可申报平台见附件1)。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
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2、3);教育管理专项由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根据职能业务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遴选确定。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5.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数量和方式
1.一般专项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我校人文社科专项指标6项,自然科学专项指标17项,届时根据申报总体情况组织校内评审,学校择优推荐,提交教育厅评审。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2.重点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每个科研平台学校择优推荐1项。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
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注:因我校该类型项目结题率低于70%,本年度暂停申报),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重点实验室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3项。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岁;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秦创原总窗口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本次不公开征集。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该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报1项。首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正在建设期内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有应结未结和被终止项目(纵向和横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项目申报预期成果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
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以发布的指南技术指标为准;
3、教育管理专项:以发布的指南技术指标为准。
(三)重点项目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必填且≥1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3、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4、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注意事项:本年度申报系统对各类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及数量已进行设置,若通知中预期成果要求与系统设定不符,请以系统设定要求为准。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各类别项目在系统中的填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申报人点击“保存”,不要“提交”。
(二)纸质申报材料
1.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各类项目申请书与可行性报告装订在一起。
2.所有类别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平台指定联络人员)于8月26日12时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预览版申请书中“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暂空。
五、其它说明
(一)2023年度以前已获批教育厅项目的教师在2024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如申报人忘记密码,请自行联系科研院重置。首次申请或之前申请未获批的教师,请联系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索取账号。
(二)评审、公示通过的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统一一式1份,于2024年9月4日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需填写完整。
(三)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请申报人及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青年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企业专项:
联系人:科研院综合科 界璐 霍倩 电话:83169205
材料受理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04室
(二)人文社科专项、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青年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科研院人文科 王立 电话:81369206
材料受理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05室
(三)政企联合资助项目-秦创原总窗口专项:
联系人:大学科技园 李青山 张弓 电话:83239075
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科二楼503室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科技研究院 大学科技园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