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和调研工作,推动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加强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和调研的范围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进度要安排合理,在申请书所报研究期限内完成。据此,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在2021年立项的项目(见附件1)执行期已满,需提交结题报告,并填写项目负责人情况调查表参与调研工作。
二、结题和调研要求及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撰写结题报告,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撰写结题报告时未标注“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资助”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的论文需附录用证明材料;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3.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和《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负责人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4.项目实施完成后,推荐单位应履行程序,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评议,并给出具体评价性意见,提出“准予结题、不予结题或推迟结题”建议,如实填入《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中(附件2“四、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审批表”的“4、评审意见及结题建议”)。
5.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负责人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校科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界璐 联系电话:029-81369205
科技研究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