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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25年度(一般项目)各类申报指南,我校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类别包括: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详见附件1-5。

二、申报主体

上述第1类、第2类(个人创作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报人本人登陆并注册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账户,填报申报资料;第2类(组织创作项目)、第3类、第4类、第5类项目申报主体为西安工程大学。

三、时间安排

1.申报系统自2024年4月15日开放,6月15日关闭。

2.为避免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务必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3.有意申报第2类(组织创作项目)、第3类、第4类、第5类项目的单位请尽快组织申报材料,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院,以便学校统筹推荐。

四、相关要求

1.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因此,申报项目如涉及上述情况,请申报人于4月10日前联系科研院,以便协调校党委宣传部和省文旅厅出具审读意见。如因申报者个人原因未提交或提交申请不及时,影响项目报出和获批,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为便于广大教师了解该项目基本情况,现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公示》及《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链接附后(见附件6-7),供大家参考。

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为该项目省及管理部门,后续在项目申报方面如有其他要求,科研院将补充通知。

人:王立

联系电话:81369206       联系QQ:627650857

联系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05室

联系邮箱:627650857@qq.com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公示(https://www.cnaf.cn/project_detail/3980.html);

7.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https://www.cnaf.cn/annual_report_detail/3983.html)。

 

科研院人文科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