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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应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本单位优秀成果。

二、切实严把推荐关

各学院(部)要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要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核实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国家破“四唯”有关要求,注重成果的质量和贡献,严格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8:00至3月10日20:00,请各申报人尽快向科研秘书索要登录账号和密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附件1),务必在3月10日20:00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在线推荐材料填写,并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网络申报。

(二)学校公示。网络申报期间,校科研院按要求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推荐前需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请申报人于3月7日前将公示信息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成果科,联系人邮箱:5977122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奖励类别公示信息(例如:纺织+张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公示信息)。我校将于3月7日开始进行公示。经过公示的项目信息不能再做更改。

(三)学校审核。3月11日-3月12日,校科研院将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3月13日前,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签字盖章,持正式水印版推荐材料完成盖章、签字,将pdf版回传系统。

(四)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五)纸质材料报送。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各项目组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申报书1份报科研院成果科,科普类申报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1套。申报书不予退还。同时将合作完成单位的公示结果说明(附件3)、知情同意证明(附件4)扫描件分别打包发送至59771225@qq.com,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知情同意证明(例如:纺织+张三+合作单位公示结果;纺织+张三+知情同意证明)。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中有署名,但未列入此次申报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须由未列入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见附件4),由科研院核查并留底备查。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六)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建议首页采用布纹纸打印,装订时将各部分内容之间用彩色纸隔开)。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打印均可。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需在3月13日前全文上传至系统。软科学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主要内容页。科普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附最新版原著1本(套)。

(七)申报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参评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认定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书有不实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申报和公示。涉密项目的认定由省军民融合办公室统一受理,具体要求请与省军民融合办公室联系。

(九)请各学院申报教师及时加入“成果获奖申报群QQ群”(群号:572077215),后续申报信息将在群内发布。

校内联系人:赵放

联系电话:81369203

电子邮箱:59771225@qq.com

科研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