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官方网站!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有组织科研,加速陕西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报2个。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面向全校公开,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我校为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的实验室。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哲学社科类主要 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但须交叉融合2个(含)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并符合全省高校 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4.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的建设条件。

5.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 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 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程序

(一)申报时间

1.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 2023 年11 月 20 日(星期一)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 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

3.根据申报情况,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答辩会,择优遴选2个实验室,在系统中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4.通过学校审核的实验室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请拟申请的实验室的负责人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索要账号。凭账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3日12:00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及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3120005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举行校内评审答辩会,并在评审前一天通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份数等,请各位负责人按照申报书内容提前制作答辩PPT

答辩由参评实验室负责人PPT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提问时间不限。

3.学校将根据发展需求和《办法》的要求,择优推荐,拟推荐的实验室将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实验室方可推荐。

3.请拟推荐的实验室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9日前完成正式材料系统提交并于11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正式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正式材料包括: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第一页为封皮(请选择布纹纸打印)。《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可正反打印,一式7份。

附件要求:申报书中提及数据在附件材料中均有证明,并有明显标注。请将重要附件提前打印草稿,检查是否清晰。

四、申报材料填写

1.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 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2.各申报高校要高度重视,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认真梳理已有科研平台,加强组织谋划,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玮 赵放

联系电话:81369203

报送地址:临潼校区22-8行政楼303办公室

联系邮箱:1312000510@qq.com

科技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