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10号)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类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2万元。
2.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可申报平台见附件1)。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每项不超过3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每项不超过5万元、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每项不超过3万元,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每项不超过10万元。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项目)、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2、3、4)
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企业专项)每项不超过10万元;政企联合资助项目(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每项20-30万元;教育管理专项每项不超过2万元。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可申报团队见附件5)。
5.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
我校人文社科专项指标6项,自然科学专项指标17项,届时根据申报总体情况组织校内评审,学校择优推荐,提交教育厅评审。
(二)重点项目
以我校现有科研平台为依托,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每个平台学校择优推荐3项。
(三)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申报数量不限,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以我校现有教育厅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为依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所在团队成员,由所在团队组织团队成员申报,每个团队学校推荐1-2项,省教育厅审定。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科研人员和教师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3年5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 1 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 3 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预期成果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
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2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以发布的指南技术指标为准;
3、教育管理专项:以发布的指南技术指标为准。
(三)重点项目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必填且≥1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3、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3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4、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项(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报告1份。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网络申报
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在系统中的填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3日9时,申报人点击“保存”,不要“提交”。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在系统中的填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5日16时,申报人完成填报后直接“提交”。
(二)纸质申报材料
1.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各类项目申请书与可行性报告装订在一起。
2.一般专项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平台指定联络人员)于7月3日12时之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预览版申请书中“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暂空。
3.系统审核通过的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申请人本人于2023年7月7日12时之前报送相关科室。 “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需填写完整。
六、其它说明
(一)2022年度以前已获批教育厅项目的教师在2023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如申报人忘记密码,请自行联系科技处重置。首次申请或之前申请未获批的教师,请联系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索取账号。
(二)评审、公示通过的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统一一式2份,于2023年7月10日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成员签字”“系、所审查意见”需填写完整。
(三)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请申报人及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专项、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青年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企业专项:
联系人:科技处科研科 界璐 电话:029-62779058
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科二楼608室
(二)人文社科专项、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教育管理专项:
联系人:科技处人文科 王立 电话:029-62779059
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科二楼608室
(三)政企联合资助项目-秦创原总窗口专项:
联系人:大学科技园 霍倩 电话:029-83239075
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科二楼503室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科技处 大学科技园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