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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线上结题的通知

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线上结题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

一般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集中办理结题。一般专项分自然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两类

二、结题流程

1.请学院秘书查看已到执行期限未结题的专项项目清单(自然专项见附件1,人文社科专项见附件2),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申请结题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

附件3为沉积项目清单,若本次不能办理结题,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逾期情况说明提纲》(附件4)说明不能结题原因。本人签字,学院院长/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3年5月18日之前交科技处。

2.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按结题提纲,编制结题申请书有关内容、提交结题支撑附件,保存并提交。当项目的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系统“审核状态”为“教育厅审核通过”视为达到结题要求,颁发《陕西省教育厅专项项目结题证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在填报《表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简表》时,表中数据须满足逻辑关系并有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

2.在填报《表2 实际完成项目的成员名单》时:成员名单应与系统中的项目组成员一致,若有变动,需先进行人员变更申请、审核等流程后再进行结题申请。

3.《表3 该项目基础上争取到其他项目情况》、《表4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中若填写内容,则应在附件中提供材料支撑。

4.《表5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论著目录》时,所填内容均需附支撑材料,论文、著作高亮标注所挂项目编号;在《项目责任书》预期研究成果承诺发表检索论文时,须在附件中提供检索证明。

四、附件要求

1.《项目责任书》盖章版扫描件;

2.结题报告应完整详实,充分反映研究内容;

3.研究成果附件(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并且标注项目资助号,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等;外文附全文+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研究生培养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注意: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五、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5月1718时之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对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力度,督促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并按照结题要求严格把关项目材料,降低本院来年教育厅项目限项比例,提高中青年教师项目的申报率。

注: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结题随时受理,达到结题要求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填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六、联系方

自然科学专项项目联系人:界璐

联系电话:60779058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62779059

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联系人: 张玮

联系电话:60779055

 

 

                                          科技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