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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启动以下三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二、申报方式

以上三类项目均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组织实施。申报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限项要求

一般项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不限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每个高校限报2项。

四、申报时间安排

由于陕西省教育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因此校内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系统提交

时间:4月10日

学校将进行申报总体情况摸底,并视情组织专家审查,便于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提高申报质量。

2.第二次系统提交

时间:4月18日(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为4月17日15时前)

申报人完成提交,科技处将尽快审核,以防临近提交日期,申报系统拥堵。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提交后,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及时传达项目申报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2.各学院(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发挥学科和行业优势,组织力量提升申报质量。

3.教育部通知中明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项目申报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同时202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通知预计也将于近期发布,两项目不可同时申报,请申报人权衡确定。

4.项目申报人要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申报通知,认真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对于人员资格审查符合的申报人,科技处将在申报系统中将项目做退回处理。

5.项目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校内申报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因项目申报人的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申报系统提交,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自行承担。

6.各项目系统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通过QQ留言联系科技处审核。遇有问题也请优先通过QQ留言反馈,科技处将尽力及时处理。

联系人:王立

联系QQ:627650857

联系电话:62779059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行政楼科技处人文科(503室)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6.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