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24年度(一般项目)各类申报指南,我校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类别包括: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详见附件1-5。
二、申报主体
上述第1、2类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报人本人登陆并注册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填报申报资料;第3、4、5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所在单位,由科技处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全部申报资料。
三、时间安排
1.申报系统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至6月15日关闭。
2.为避免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第1、2类项目申报人务必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3.第3、4、5类项目先由各学院组织申报材料,并于4月10日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而后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要求
1.国际艺术基金项目,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因此,申报项目如涉及上述情况,请申报人于4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书面提出审读申请,科技处将协调校党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出具相关审读意见,如因申报者个人原因未提交申请或提交较晚,影响项目的报出,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为便于广大教师了解该项目基本情况,科技处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公示》及《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评审报告》链接附后(见附件6-7),供大家参考。
3.文旅厅为该项目省及管理部门,后续在项目申报方面如有新的要求,科技处将及时通知。
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62779059
联系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科技处人文科(305室)
联系邮箱:627650857@qq.com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公示(https://www.cnaf.cn/project_detail/3165.html);
7.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评审报告(https://www.cnaf.cn/annual_report_detail/3166.html)。
科技处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