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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陕西党史重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党史重点课研究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3〕12号)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年度陕西省党史重点课题研究项目

二、项目主题

通过前期广泛征集选题内容及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需要本次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三、选题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和西迁精神重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陕西实践研究;

3.“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正确认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

6.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研究;

7.各个历史时期陕西重大党史事件、党史会议和重要党史人物研究

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陕西奋斗成就、重要经验研究;

9.陕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验研究;

10.党史党建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研究。

四、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3、《论证活页》一式6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姓名及课题简称例:姓名——2023年度党史研究项目”

五、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颁发立项证书

六、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设一般项目15项,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七、项目结项

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1日书面提交3-5万字党史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八、成果使用

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九、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省委党史研究室在项目立项后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3月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62779059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行政楼科技处人文科(305室)

受理邮箱:627650857@qq.com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2022版);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2022版);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