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和《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项目推荐前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请各项目组于1月9日前将公示信息电子版(附件2)及代表作pdf文件打包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邮箱:1312000510@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奖励类别(例如:纺织+张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我校将于1月9日进行公示。经过公示的项目信息不能再做更改。
(三)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8:00至1月28日18:00,申报人员账号,请加入QQ群2023年1月1日后向科技处咨询。请各申报人务必在1月12日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在线推荐材料填写,并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网络申报。
1月12日-1月14日,科技处将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处理。
(四)书面推荐材料(含附件)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彩印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左侧半包即可。建议装订时将各部分内容之间用彩色纸隔开。合作完成单位的公示结果说明(见附件3)、知情同意证明(见附件4)随书面推荐材料交至科技处(不用装订)。科普类成果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1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请于1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最终版书面推荐材料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金花校区主楼1032办公室)。1月18日上午科技处将统一盖我校校印,之后各项目组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
(五)1月28日,科技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
(六)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处理。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请各学院申报教师及时加入“成果获奖申报群QQ群”(群号:572077215),后续申报信息将在群内发布。
校内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62779055、82330070
电子邮箱:1312000510@qq.com
科技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