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对拟申报成果有关情况(见附件《申报成果一览表》)进行校内公示,向全校征询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凡对拟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知识产权归属等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法及其有关证据。匿名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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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