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根据省审计厅《对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核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要求,结合《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0版)》(工程大科字〔2020〕7号)文件精神,现对于截止2019年底已经结题但未按时结账的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望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梳理个人名下项目经费情况,做好结余经费使用。自2022年10月30日之后,对于此类项目结余经费,学校将计划收回统筹使用。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