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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畅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渠道,以项目和人才团队结合为抓手,加快实施秦创原“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产学研协同创新。现就组织征集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和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示范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类和企业类团队。

二、申报条件

     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按照项目承担主体不同分为高校院所类及企业类。高校院所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推进高校院所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及应用而组成的技术团队;企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组成的技术团队。同一名“科学家”或“工程师”只能参与一个队伍的申报。

     1.高校院所类

   (1团队组成要求:

     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科学家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企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科学家应为驻市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在专业领域有较强研究能力,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及协作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技术创新及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经验。协作企业注册和纳税地应为西安市。

    (2项目重点内容:具有推进首席科学家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及应用为重点,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拟转化及应用的成果,有成果转化方面的详细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合作协议,且团队、校企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整个队伍应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协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项目由首席科学家所在高校院所作为承担单位。

    2.企业类

   (1团队组成要求:

    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工程师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工程师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应负责企业研发部门或担任相应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牵头组织技术研发攻关的成功经验,一般应在5年内主持完成过1项市级以上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类项目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及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均具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2项目重点内容:以产学研合作攻克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或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由首席工程师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的技术攻关指标,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校院企合作协议或签订有正式的技术合同,有可量化考核的绩效目标。整个队伍应有产学研协同攻关的成功案例,项目由首席工程师所在企业为承担单位。

    执行期限2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11,具体要求见附件10

、申报程序

按照推荐申报、逐级审核、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推荐申报。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所有类别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二)申报材料提交及装订。完成线上申报,待相关处室审核完成之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六份。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单位与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课题限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6786659)。

、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七、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69日完成网上提交。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615

材料受理地点;金花校区主楼一楼1032室

联系界璐   联系方式:029-62779058

 

科技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