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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示要求,落实《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市发〔2021〕9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聚焦西安市重点产业链,围绕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和两链融合三大目标,推动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探索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形成机制,大力推动形成西安市秦创原“一总两带”引领建设,其他区县开发区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现发布2021年度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专项计划体系共设置4大类项目,包括秦创原区域示范工程、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工程、转化孵化能力提升工程、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四类。

二、高校可申报项目类别

(一)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重点和特色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

申报主体:围绕西安市重点和特色产业链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发起,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的注册在西安市的独立法人单位;西安市重点和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

申报条件:具备在行业应用领域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能力,研究方向清晰,可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创新支撑;在本产业领域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市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并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取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资格,具备良好的科研空间、仪器设施、技术人才、管理制度等条件,能够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研发、开放交流提供必要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附件7)、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攻关集群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附件6)。

咨询服务:86786492

(二)转化孵化能力提升工程

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建设项目

围绕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眼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推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激活驻市科教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水平。

支持方向:(1)探索实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2)围绕我市主要产业链需求,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综合运用金融、技术、市场等手段,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3)与驻市企业合作共建或自建具备固定场地和技术条件,聚焦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中试需求,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中试基地(平台);(4)培育技术经理人和科技经纪人,建设“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优化科技成果发现、收集、筛选和分析流程,形成具有学校学科特色和以产业行业分类的科技成果库;(5)举办产学研金协同创新、项目投资路演等活动。

申报主体:已认定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3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及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86786635

(三)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

增材制造产业链专项——增材制造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面向重大需求,突破高性能材料、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核心装备等方面的短板弱项,促进我市增材制造技术和装备的升级,带动上游、中游及下游产业链的各环节协同发展,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

支持方向:支持增材制造领域各种高性能材料、核心器件、基础软件和高端装备等前沿和领先技术研发,支持重要应用领域的关键工艺和解决方案研究。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课题目标应瞄准制约我国、我市增材制造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进行突破。鼓励企业和高校组成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调动社会资源开展集中研发。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研究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研究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关键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8)、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科研诚信承诺书、资金承诺函等材料。

咨询电话:86786638

、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推荐申报、逐级审核、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推荐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所有类别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份)。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要求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揭榜挂帅”制项目不受此限制。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6786659)。

六、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130日。

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日。

材料受理地点:临潼校区22-8楼30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鱼园  界璐

联系电话:029-62779058

                                                                           科技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