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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相关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根据近3年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数量情况,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项,其他单位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同时报送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只报送电子版申报人务必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六、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总额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须根据国家民委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

2、直接费用中“其他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

3、间接费用总和不超过预算总额的30%;

4、“其他间接费用”不填。

5、表六、表八中已填信息勿做删改。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4下午5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05室

联系人:王卫  王立    电话:62779059  

邮箱:372848652@qq.com

附件:

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科技处    

                            202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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