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暂行)的通知》及《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管理的通知》,西安市科技局将对2019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评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我校此次到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材料(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须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会计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2.项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课题组提出项目延期申请一式二份(主要内容含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申请延期的原因及期限,延期后预期达到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主管业务处,由主管业务处按规定报批审签延期意见,于4月30日前将延期申请及审签意见反馈给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通知科发中心。其中农业类项目,应先报归口管理部门审签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审签意见。
3.各项目承担课题组请于4月20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20万元以上项目纸制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验收材料请发送至59771225@qq.com。逾期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科技局将不再进行受理。
三、验收评价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
2.《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3);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实施项目专项审计,应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件4).2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5),须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6.项目验收证书(具体见附件6,此件不用胶装);
7.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7,此件不用胶装)。
四、工作要求
(一)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答辩,直接由专家根据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按要求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委托汇报人(必须为项目组成员)。
(二)特别要求。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经通知后仍不及时验收或不配合验收的项目单位、以及无法联系等不能实施正常验收的项目单位,如超过规定期限仍不能正常验收的,均按“不合格”处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市科技局3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以上材料1—5需按顺序胶装成册,6和7分别单独简单装订。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9771225@qq.com
联系电话:18392628208
联系人:赵放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西安市科技局相关文件:http://xakj.xa.gov.cn/kjdt/tzgg/5e7d5e90fd850815d19da54a.html
科技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