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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要求,高等院校教师可以申报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与材料提交

1. 已入选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再通过地市申报)。

3.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申报。

4.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5.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择优评审(由于限项,随后根据教育厅下拨指标择优推荐)

6.请各申报人6月7前提交以下材料:附件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一式两份),以及附件2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27543420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鱼园  界璐

联系电话:62779058

                                  科技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