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陕西省科技厅关于下达陕西省2019年科技计划的通知》(陕科(2019)2号)要求,我校2019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结果已公布(立项清单见附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选择“业务申报登录入口”填报合同书(任务书)。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结合申请书内容填报合同书(任务书),并于5月1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提交,经学校、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显示“待接收纸质材料”时,即可打印正式版纸质合同书(任务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合同书(任务书)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起止时间:
①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研究期限2年:2019.1.1—2020.12.31;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杰青项目):
研究期限3年:2019.1.1—2021.12.31;
②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般项目、国际合作项目):
研究期限2年:2019.1.1—2020.12.31;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创新链项目):
研究期限3年:2019.1.1—2021.12.31;
③科技创新团队:
研究期限3年:2019.1.1—2021.12.31;
④青年科技新星项目:
研究期限2年:2019.1.1—2020.12.31;
⑤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研究期限1年:2019.1.1—2019.12.31;
2、根据项目资助经费,合理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凡是有预算经费的科目,都必须填写备注说明。
3、管理费按照总资助经费的4%预算;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5%;绩效支出=(间接费用-管理费)。
4、项目绩效中:必须填写科技报告1份。
请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21日将本学院纸质合同书(任务书)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金花校区7号楼201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鱼园 界璐 联系电话:62779058
科技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