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推荐。同一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推荐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已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推荐。
2.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必须间隔一年再推荐;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3.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
4.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见附件3)
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1。
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推荐必须首先通过西安科技网提交(网址:http://www.xainfo.gov.cn/),然后导出正式申报推荐材料。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3.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佐证材料(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一致。
4.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①申报推荐书(主件2份)原则上不超过60张,附件材料原则上不超过40张,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总计不得超过100张(200页);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普通A4纸;③申报推荐材料及所有附件合订成册,封皮为浅蓝色皮纹纸,不同内容之间用彩页隔开。
三、推荐时间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4月17日至5月26日。请根据编写情况尽量提前择期提交,避免截止期前集中提交的网络系统拥堵。
2.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科。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王志刚 赵放
联系电话:02962779059
附件:1.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2.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说明
3.西安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流程图
科技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