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科研人员:
接财务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学校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四技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将执行3%的税率。
因近期有部分老师需要办理横向经费上账手续,经与财务处确认,现将最新的税费及相关费用计算办法公布(科技处-下载中心-横向科研税费计算表(2017年3月14日)),供各位科研人员做预算表时参考。
注意事项:横向科研税费计算表(2017年3月14日)中包括两个EXCEL表格,分别为“3%不免税”和“3%普票免税”。
其中,“3%不免税”算法适用于所有不符合技术合同免税条件的四技合同的到款。
“3%普票免税”适用于已经在科技处、财务处备案的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合同。
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经在财务处办理过借发票手续的新到款,上账时要按照借发票当天的税率进行预算。
科技处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