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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院所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加快科研市场化步伐,经研究,决定在科学研究发展计划下设立“陕西省协同创新计划”,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支持。经费额度在5万元以内。现就该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必须为大学、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在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签订的横向合作研发项目;且经费已全部到账或部分到账;

2.技术合作研发合同或协议为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签订;

3.项目负责人为大学、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二、申报程序

1.各有关大学、科研院所负责对本单位上报项目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书面材料一式4份,按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项目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3.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在金花校区第三会议室集中受理。

4.我校申报名额5项。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协同项目申请书》并附项目概要;

2.与企业订立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合作研发经费到帐的证明材料;

4.合作研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能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有关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评价报告等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联系人:吴生13609128360

附件:陕西省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