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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执行的文件为《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工程大科字〔2013〕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工程大科字〔2013〕6号)中规定的八大类教师科研工作。

二、填报程序:

(一)申请人必须填写“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表”(一式两份),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物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检索)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填写“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表”(所有在岗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包含在内)。

(三)材料上报科技处;

(四)审核结果公示;

(五)异议处理;

(六)科技处报主管校长审批;

(七)超科研工作量发放。

三、填表说明:

(一) 学科按照四大类学科填写:工学学科;管理学科(或理学学科);人文学科(或思政学科、艺术学科);体育学科。岗位级别按照“级别+职称”填写,如二级副教授。

(二)科研经费分计算中计分类别分为申报分、立项分和到款分,如有科研经费分配的项目需申请人提供纵向、横向项目计划表

(三)获奖成果及授权专利由负责人填写分值分配说明,科技处备案。

(四)特殊情况请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认真审核本单位上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申请者本年度所有科研奖励。

(二)请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务必于12月20日(下周五)之前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3-12-13

附件1:201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表.xls

附件2:201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表.xls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pdf(工程大科字〔2013〕6号)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工程大科字〔2013〕6号)(word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