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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

接西安市科技局通知,201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请各有关院(部)积极组织,依据《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依据指南,我校此次可申报项目类别为: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2、软科学研究项目

3、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1)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

以高校院所为主体,支持其高端人才或创新团队,实施技术转移,解决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重点企业集群的重大技术需求。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项目形成的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完成时企业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技术转移方案或成果转化方案;

技术需求方配套资金证明。

(2)高校院所服务企业项目

重点支持高校院所组织科技人员,集中解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需求,并使企业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与企业的合作协议;

技术需求方配套资金证明。

2、软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5项)

支持科技经济融合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重点支持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及创新基地建设、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等部门、行业和区域重大决策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研究。此类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由市级部门、开发区(区县)提出研究需求后(明确研究意义、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组织高校或研究机构申报,参照课题招标方式择优支持。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重点项目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其他项目具备五年以上中级职称。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项目研究大纲: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要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自行组织)

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3、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重大技术的集成示范。重点支持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八水润西安工程、绕城国道连接等工程中,开展集成示范。示范工程已达成合作意向,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地区。

提交材料:

申请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示范项目建设意向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者,在原项目到期以后两年内,原则上不受理其申报项目。

3、其他要求,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技术转移领域专题、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科技企业与项目库”,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在线提交(无须传送附件);

2、高校院所服务企业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须传送附件)。

3、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及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14.01—2015.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2014.01—2014.12)。

六、受理申报时间

2013年10月18日-19日交科技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事项及网络问题可电话咨询西安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西安市科技大市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黄林岗 张晓哲

联系电话:86785043 68518787 86786649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科联系:

联 系 人:吴生

联系电话:62779058 82330071

科技处

2013年10月6日

附件:

1、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4年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