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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度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4年度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已编制完成,现正式下达。

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通过自由申请、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平衡等程序以及以往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等进行确定。本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哲学;(3)语言学;(4)文学;(5)艺术学;(6)经济学;(7)管理学;(8)法学;(9)体育学;(10)其它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项目类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目的在于培育优势科研方向,为争取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等高层次项目做好预研。本年度校管科研项目总计立项51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本年度还对部分纵向自筹经费项目也给予配套支持,见附件2。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经费将一次性拨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账。项目负责人报帐时持本人经费卡和有关报销单据直接到财务处报帐。

(二)资助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学研究,包括图书资料费、版面费、数据采集费、印刷费、省内旅差费(不含出租车费)等,不得用于接待、礼品、劳务等支出。由此经费购买的书籍归学校所有,必须在学校图书馆登记后方可报销。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能用于省外差旅费支出。

(三)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与项目进度相符,根据学校对经费管理的要求,本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时间截止2015年年底,剩余经费将归零。

二、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面完成研究内容,并达到预期成果,即可准备结题,每年10月份集中办理一次结题手续。

(二)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结题时,应向科技处递交能够全面具体反映研究工作内容、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提供一整套项目研究成果的完整材料(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等)。结题材料须包括总结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材料必须打印。

(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提交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为公开出版发行(不包括增刊),并且标注“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以及“项目编号”。

三、其他事项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延期报告,否则将冻结项目经费直至取消项目。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严格执行“西安工程大学校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工程大科字[2012]10号”文件。

附件:1.2014年度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表.xls

2.2014年度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