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碑林区科技计划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重点围绕打造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建设碑林科技强区的目标任务,实施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等六类计划。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23日
二、申报基本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关系同时在碑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3、项目负责人与碑林区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
4、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5、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支持:
2015年已在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往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1、从碑林区科技信息网(网址:www.blkeji.gov.cn)下载“碑林区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2、将指南要求的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
3、所有资料,包括附件材料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时间:2016年2月23日,申报材料一式1份;
2.纸质材料正式报送时间:2016年2月24日,申报材料一式6份;
3.本次集中受理地点:金花校区七号楼201室。
4.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电话:82330070,62779058
6.联系人:鱼老师
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技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