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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表彰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全面建设“三个陕西”服务,省科协、省人社厅将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6年2月,评选工作启动;2016年3月至6月论文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2016年7月至8月组织专业评审;2016年10月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对象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对指导陕西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三、表彰奖励

获奖论文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科协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庄德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力军,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呼燕和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五、评选要求

参评者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来申报。

(一)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相同学科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须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报表中的“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意见”栏目须由作者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所有参评论文由推荐单位进行初评。初评推荐单位按照参加初评论文数的5%、20%、50%左右推荐一、二、三等奖。在上报前按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投票结果排出先后顺序,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省科学技术协会。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

材料报送地点:临潼校区22-8-304办公室。

联 系 人:鱼老师

联系电话: 029-62779058

备注:参评者可通过我校或者相应的专业学会两种渠道参加评选,但同一篇论文只能选择一种渠道,不能重复申报。

科技处

2016年4月6日

附件:1、附件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doc

2、附件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分办法实施细则.doc

3、附件3.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