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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结题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结题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的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见附件1、2),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在线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4、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签字并盖财务处公章后2017年113日前报送到科技处科研科。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6、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结题报告》,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科。

人:鱼园

联系电话:62779058 13572582651

E-mail:275434200@qq.com

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doc

附件2: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

                                科技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