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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为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根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18〕249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拟择优建设一批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次省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工作以填补我省优势学科领域下无省级及以上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的空白为主,同时兼顾前沿、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兼顾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产业领域;兼顾区域特色战略发展;兼顾军民融合。鼓励基础与应用、中央与地方、军工与民用、科技与文化融合融通。

二、学科领域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应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开展基础研究,产出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实验室原则上应依托1个或以上二级学科建设。本年度重点在以下学科领域开展布局(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学科分类和分级标准,包括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1.数理科学领域

依托“数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及该一级学科与其他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交叉学科按二级学科管理,下同)。


2.信息科学领域

依托“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及上述一级学科与其他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方向。

3.工程材料科学领域

依托“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及上述一级学科与其他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方向。

4.科技与文化融合

重点支持科技与文化融合。

三、申报要求

(一)此次学校申报数量为1项,各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项, 其中一级学科已获批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不得申报。

(二)实验室依托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应是学校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

(三)现有一级学科依托的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新申报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

(四)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人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科研队伍,作风严谨,研究方向聚焦明确,定位发展路线清晰,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条件经费保障充裕,有能力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任务。

(五)实验室名称要科学、严谨、客观、合理;主要研究方向在突出我省优势和特色的前提下高度集中凝练。

(六)应在《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中承诺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承诺履行情况将列入实验室建设期满后验收的指标。

(七省重点实验室分集中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两步进行,学校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实验室一周内准备好答辩PPT及现场考察相关准备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依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18〕249号)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院部做好《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编制工作,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一) 《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 请将《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七份于12月2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处校科协(临潼校区22-8行政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 12月3日科技处将组织预答辩评审与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迪

联系电话:029-62779208

电子邮箱:281134952@qq.com

附件:《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