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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眼构建具有西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推动西安制造向西安智造、西安创造转型,加快丝路科创中心建设,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褒扬在全面创新改革中锐意改革、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事迹突出、创新引领作用性强的创新人物,充分运用榜样力量带动形成尊重创新、尊重创造的正确导向,为实现我市追赶超越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的表彰对象为自然人,参选的创新人物候选人应当在近3年在西安市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获奖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且排名前三,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主要研究人员或主导推动获奖成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人员。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市级有关部门,驻西安地区高等院校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二)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拟选“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名单。

(三)公示

在西安科技网对拟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对确定的获奖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2017年11月1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推荐材料包括:

(一)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书(含电子版)一式7份;

(二)附件材料

1.2017年度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申报书;

2.所获得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 附件:2017年度西安市十大创新人物申报书.doc

联系人:王志刚  赵放

联系方式:02962779059

地址:22-8楼305办公室

科技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