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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民委办公厅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国家民委办公厅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左右,二等奖20篇左右,三等奖40篇左右,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或推荐单位

  此次评奖由我校统一组织申报国家民委受理个人申报。

  二、具体要求及材料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及下列要求提交参评调研报告正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
  2.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
  3.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4.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7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调研报告或申报材料,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7.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8.涉密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二)申报材料

1.《调研报告》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推荐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一)对涉密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如调研报告涉密申报人要明确告知科技处,由学校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否则造成失泄密责任的将申报人本人承担责任。

  (二)对不涉密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使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2份,正文单独装订,不加封皮;
  2.每份材料包含: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盖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截止日期

  本次评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7,由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全套材料后直接报送科技处办理盖章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卫    联系电话:62779059    邮箱:372848652@qq.com

 

科技处

2017年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