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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2017312号)文件通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达,我校获批项目详见附件1-3。按照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批项目均须与教育厅签订相关责任书及合同书,具体如下:

   一、责任书及合同书填写要求

   1、获批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人文专项、自然专项)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获批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3、获批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附件6),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4、获批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7),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5、上述《责任书》及《合同书》均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注意事项

   1、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期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员、研究期限、厅拨经费等内容必须与附件1-3中的内容一致。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经费使用计划安排等填写内容要和申请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2、经费预算中管理费均为4%

   3、《责任书》和《合同书》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为保证项目顺利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时必须标注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一篇论文不得同时标注多个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否则教育厅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

   、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责任书、合同书(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字),将纸质《责任书》《合同书》于2017927前报送科技处。

报送地点:临潼校区22-8

自然科学专项、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重点实验室项目与科技处科研304联系联系人:鱼园 电话:62779058

人文社科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项目与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305联系联系人:王卫,联系电话:62779059

 

科技处

2017.9.19